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青铜峡一驾驶员董某却不吸取教训,
2016年7月,
董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五年,
2022年1月28日,
不思悔改的他就在重新考取新的驾驶证当天,
再次醉酒驾车被查获。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28日,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集中夜查,在龙海商业街南路口对驾驶宁A*****号牌车辆驾驶人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董某涉嫌醉酒驾车。随后,交警带董某到人民医院进行了血样采集。
经查,董某2016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017年,董某犯危险驾驶罪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根据规定董某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2022年1月28日,董某通过考试再次申领了C1驾驶证。当晚,应朋友邀请董某驾驶宁A*****号牌小客车到青铜峡市利民街某酒吧聚会。期间,董某喝了6-7瓶啤酒后驾驶宁A*****号牌小客车拉着朋友准备找个KTV唱歌,途经龙海商业街与唐源街交叉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
1月30日,经鉴定机构鉴定:董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8.8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董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目前正在办理当中。
如果您对酒后驾车仍心存侥幸
请一定把下面这些读完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机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
误区三: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秒以上的原因。
来源:吴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