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个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而作为一名营运车司机酒后驾驶
更是危险翻倍
7月13日20时50分,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东大队在辖区思林街上路段设卡执勤,对一辆桂L号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廖某某身上有一股酒味。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违法车辆属于营运货车,廖某某的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廖某某交代,当晚在家里吃饭期间,自己喝两杯啤酒,随后就驾驶车辆上路送货至思林街小广场处,没想到一小段路程就被查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廖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
还以身试法
你可知这杯酒有多“贵”
让我们帮你算算酒驾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示
判断是否酒驾的标准,是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或是醉驾。如果驾驶人第二天需要开车,那么前一天晚上最好不要饮酒,或饮酒适度,并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不要心存侥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性质的车辆,不管自己有没有载客,或是正在前往载客的路上,都将面临比一般酒驾更为严重的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请各位驾驶人牢记
吃饭可以
喝酒可以
喝酒后开车绝对不行!
(标题:工作没了,人也“进去”了!当初就不应该……,来源:网易、广西交警总队、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