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胡先生开车第二次被天元交警查获。通讯员供图
酒驾被查后,请来代驾的朋友中途有事要走,他就抱着侥幸心理自行开车回家……10月23日下午,小车驾驶员胡先生先后被天元交警大队暂扣了驾驶证和小车。
当天下午,天元交警大队在天元区各条道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时3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湘BN72**的小车经过滨江路与湘山路交叉路口时,被此处设卡的三中队民警拦下。驾驶员胡先生经过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民警等胡先生请来代驾的朋友过来,确定对方取得驾驶证并未喝酒后,才将车钥匙交给其朋友,让他们离开。
1个小时后,这辆小车经过泰山路与祥云路交叉路口时,又被在此开展专项整治的一中队民警拦下,驾驶员仍是胡先生本人。面对民警的检查,胡先生拿出之前被开具的处罚单称:已经被交警查过了。
民警问其为何没请代驾时,胡先生说:“请了朋友来帮忙开车的,但是中途他接到电话有急事,我心想没多远就到家了,于是让他先走了,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
虽然此时酒精测试显示,胡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毫克/100毫升,未达到酒驾标准。鉴于胡先生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小车暂扣,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标题:一错再错一次酒驾引来两回罚,来源:株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