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周末夜间道路交通安全
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
认真分析研判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
积极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典型案例
整治行动期间,该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夜间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12月11日22时31分左右,发现一辆车号码为桂FR***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所得出的结果是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崇左交警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西崇左交警、网易,标题:驾车之前莫贪杯,以防酒水变泪水|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