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叫个救援车,咋把你们叫来了”,宿醉后的男子懵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交警蜀黍常说的话
也是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的法规
但仍有司机
漠视交规
甚至
用危及生命的方式
以身试法
近日
铜仁德江有位司机
完全不顾自身安全
让“死神”睡在身边
案情回顾: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4月1日凌晨1时23分许,铜仁高速交警德江大队接到辖区应急救援部门报警称,在杭瑞高速1507km+800米处发现应急车道上一辆打着双闪的蓝白色越野车,驾驶员疑似酒驾。
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后来到车辆旁边。透过车窗望去,只见一男子躺在车内酣睡,民警随即敲窗将该男子叫醒。当车窗打开的一瞬,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
刚开始,驾驶员徐某表示是他朋友开的车。经民警调取卡口过车记录,确认是其本人开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处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醉酒驾驶。按照规定,民警依法将其带往德江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询问,嫌疑人徐某承认了自己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据徐某称,其家住思南,去凤岗与朋友吃饭,期间饮酒。晚上22时,从朋友家出发,因心存侥幸,觉得不会碰上查车,便独自驾车返回德江。驾车行驶至杭瑞高速1507KM处,感觉特别疲惫,头脑昏沉,便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准备休息一下。
目前,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不管喝了多少酒
心存侥幸触碰“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将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是任何借口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酒驾醉驾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那么问题来了~
酒驾的误区都有哪些?
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酒驾的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大量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会随之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不能仅仅根据自己的酒量来断定是否酒驾。
误区二: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遇酒驾检查时,临时喝水、抽烟、嚼口香糖等方式促使口腔内酒精含量下降是无效的。因为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肺部酒精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内的。酒精代谢长达时间久,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
误区三:药酒、保健酒不是酒❌
部分驾驶人,经常会辩称自己喝药酒、保健酒来强身健体,是用各种药泡制而成,是“药”,不是“酒”,这种想法其实大错特错,饮用酒精泡制的各种药酒、保健酒以及酒精饮料,超过检验标准的,都属于酒驾行为。
误区四:服用醒酒药❌
各类醒酒药层出不穷,部分产品标榜不仅可以养肝护肝,而且可在20分钟内起效,达到缓解醉酒症状,以便应付酒驾检测,药效无法保证的情况下请不要以身试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贵州交警提醒
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
查酒驾的时间
是你酒后驾车的那段时间
查酒驾的地点
就是你酒后驾车的必经之路
在高速上酒驾且违法停车酣睡
罚款记分事小
自身安全事大
切不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标题:“我只是想叫个救援车,咋把你们叫来了”,宿醉后的男子懵了~,来源: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铜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