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杯团圆莫酒驾,交警“姑爷”不放假!
大年初三是女婿看丈人外甥拜娘舅的日子,家人聚在一起,怎么能不喝点小酒呢?千万别让酒驾破坏了节日的气氛!
喝了酒的女婿们千万别开车!因为那些喝不上酒的女婿们正在各大路口等着你!
放松可以,放纵,那你就很危险了!请时刻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酒后开车,不管多近,
哪怕你挪车一米也照样违法!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
谁被交警蜀黍逮到了!
案例一
2月11日14时23分许,牟平交警大队民辅警在金埠大街巡逻时,遇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行驶摇摆,遂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称自己中午拜亲戚串门喝完酒,准备回家时被交警查获。
案例二
2月11日15时20分,龙口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东莱街开元路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有违法嫌疑。经查,驾驶人王某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月11日15时,招远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招远市黄草线南院庄东500米处查处一名酒驾驾驶人。经呼气检测,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曹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四
2月11日14时32分,龙口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车站红绿灯路口处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有违法嫌疑。经查,驾驶人张某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张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月11日14时30分,栖霞交警大队在辖区国道204刘家河路口处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行动,发现一辆鲁F3***1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询问,该驾驶人称自己是去亲戚家拜年,喝了酒,因大年初二心存侥幸便驾车上路,不料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六
2月10日13时58分,龙口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北巷家电街路口处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有违法嫌疑。经查,驾驶人周某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周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月10日14时04分,龙口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龙口市振兴路某单位门前处,发现一辆白色新能源汽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道路上行驶,遂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于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且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于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月11日中午12点55分许,招远交警大队六中队值班人员巡逻到付中线金岭镇地方粮库门口,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拦截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酒驾。
案例九
2月11日14时51分许,牟平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巡逻至牟平区养马岛中学门口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正要出岛,遂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称自己中午在家喝了啤酒,准备出岛时被交警查获
春节假期,
“交警女婿”一如既往在岗,
在这里给各位姑爷们提个醒:
千万不要轻易尝试
“酒驾”的滋味,
也不要在“酒驾”边缘试探!
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帮你算笔账!
标题:举杯团圆莫酒驾,交警“姑爷”不放假!
来源:大小新闻百家号